基於位置服務使用條款

本基於位置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旨在規定locarora(以下簡稱「公司」)與用戶之間關於公司提供的基於位置服務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事項。


第1條(目的)

本條款的目的是根據《位置資訊保護及使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與用戶之間關於公司提供的基於位置服務使用的權利和義務。


第2條(定義)

  1. 「服務」是指利用用戶位置資訊提供個人化資訊的基於位置功能,如附近的銷售者(租賃合作夥伴)、取件/退還地點和租賃商品。
  2. 「用戶」是指同意公司服務條款並同意使用位置資訊的人。
  3. 「個人位置資訊」是指可以識別個人的位置資訊。
  4. 「銷售者(租賃合作夥伴)」是指透過公司平台提供租賃商品或基於位置服務的人。

第3條(條款的效力和變更)

  1. 本條款在用戶同意使用基於位置服務時生效。
  2. 公司可以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3. 當公司修訂條款時,將透過電子方式事先告知修訂內容和適用日期。
  4. 如果用戶不同意修訂後的條款,可以停止使用服務,届時本條款將不再適用。

第4條(服務內容)

公司提供的基於位置服務如下:

  1. 基於用戶目前位置或選擇位置提供銷售者、地點和商品資訊
  2. 取件和退還地點推薦、路線指引
  3. 基於位置的搜尋、排序和個人化內容提供
  4. 基於位置的客戶支援和服務品質改進
  5. 公司規定的其他基於位置服務

第5條(位置資訊的使用和提供)

  1. 公司僅將個人位置資訊用於本條款規定的目的。
  2. 如果服務提供需要,公司可以向銷售者提供個人位置資訊,届時將事先告知接收方和目的並取得同意。
  3. 根據《位置資訊法》第16條第2款,公司保留位置資訊使用/提供確認資料6個月。
  4. 公司在達成使用目的後立即銷毀個人位置資訊。但是,如果相關法律要求保留,則例外。

第6條(費用)

服務使用免費,行動電信業者資料費用可能另行收取。


第7條(服務變更和中止)

  1. 公司可以根據服務改進、系統維護或業務需要變更服務內容或中止提供。
  2. 公司將事先公告服務中止,但在緊急或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可以事後通知。

第8條(個人位置資訊主體的權利)

  1. 用戶可以隨時向公司撤回對個人位置資訊使用和提供的同意。
  2. 用戶可以要求暫停或刪除個人位置資訊的使用/提供。
  3. 用戶可以要求公司查閱或告知以下資訊,如有錯誤可以要求更正:
    1. 個人位置資訊使用/提供確認資料
    2. 第三方提供記錄
  4. 權利可透過 privacy@locarora.com 行使。

第9條(法定代理人的權利)

  1. 公司原則上不允許14歲以下兒童使用基於位置服務。
  2. 如果不可避免地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與第8條相同的權利。

第10條(免責)

  1. 對於因自然災害、停電、通訊故障等超出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導致的位置資訊提供故障,公司不承擔責任。
  2. 對於因GPS訊號狀態、通訊環境或裝置效能等原因導致的位置資訊誤差、延遲或缺失,公司不承擔責任。
  3. 如果因用戶或銷售者自身原因導致位置資訊提供無法正常進行,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11條(位置資訊管理負責人)

以下負責人處理個人位置資訊保護和基於位置服務相關諮詢:

  • 部門:個人資料保護團隊
  • 電子郵件:privacy@locarora.com

第12條(爭議解決)

  1. 位置資訊相關爭議可根據《位置資訊法》第28條向廣播通訊委員會或個人資料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 公司與用戶之間的爭議以公司總部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本條款自2025年11月10日起生效。